速看!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声明制度要点!
2025-02-28
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(2021—2035年)》、国务院印发的《“十四五”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决策部署,建立完善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,支撑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(含国防专利)的质量监测、绩效分析和科学管理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《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》,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!


一、为什么要建立这个声明制度?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,建立这个声明制度意义重大。一方面,它能推动关键领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知识产权布局,让科研资源用在刀刃上;另一方面,有助于提高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,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。从项目管理角度看,能持续跟踪分析财政科研项目专利的数量、质量、运用等情况,还能借助专利审查的评价和引导作用,增强项目承担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,提升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和管理水平。
二、声明制度都包含哪些关键内容?
(一)声明内容
在申请财政科研项目专利时,单位或个人要在指定系统声明专利申请依托的项目类型、名称、编号等信息。如果是国防专利申请,需在国防知识产权业务系统声明。而且这些声明信息目前仅用于政府内部管理,暂不对外公开。
(二)项目范围
先在部分中央财政投入的科研项目中实施,像国家科技重大专项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,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科研项目都在其中。后续会根据制度运行情况,考虑逐步扩大到其他中央部门科研项目和地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。要是需要声明的项目范围有调整,相关部门会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(三)管理要求
1、声明时间:专利申请受理后就要进行声明;已受理但未授权的,要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补充提交;已授权专利可自愿声明。
2、项目信息选择:每个专利只能声明一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信息,涉及多个项目时,只声明主要资金来源项目的信息。
3、申请人规定:申请人得是项目承担单位(个人)或获得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的科研人员。
4、督促与监督:项目承担单位要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规范声明,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负责指导监督。没进行声明的专利不能作为项目结项验收成果。
三、有哪些服务保障措施?
(一)声明信息采集
承担单位或个人填好声明后,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国防专利机构负责采集信息。不过,大家要对声明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,不符合要求的专利不会被纳入财政科研项目专利范围。
(二)审查服务支撑
在专利审查时,会综合考虑项目来源、技术领域、申请人信息、声明数量等因素,这样能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,让真正有价值的专利脱颖而出。
(三)质量评价反馈
相关机构会对财政科研项目专利的申请数量、技术领域、授权情况等进行监测评价,按项目类别、承担单位分类统计,定期向科技部、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单位反馈。这些评价结果还会作为项目验收评价和绩效分析的重要依据。
(四)运用情况跟踪
授权后的财政科研项目专利会被持续跟踪,分析维持年限以及转让许可、转化实施等运用情况。相关部门会共同推动专利转化运用,还会根据跟踪情况优化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。
这项声明制度与科研工作者、科研单位都息息相关,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,按要求做好专利声明工作。如果你对这个制度还有疑问,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!可以点击下载附件查看通知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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